商业管理公司不服江西省南昌市中院一审判决提起二审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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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2-14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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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本案系一起不服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提起二审的特许经营合同纷案件,对于申请二审案件,省高院决定组成合议庭按照二审程序开庭审理本案。江西省高院二审审理过程中,承办律师深入分析案情后,对原一审中适用法律错误部分详细进行了分析论证,最终省高院综合判断后,对原一审判决部分改判,为当事人减少了一百多万元经济损失。
商业管理公司不服江西省南昌市中院一审判决提起二审一案
【概要描述】本案系一起不服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提起二审的特许经营合同纷案件,对于申请二审案件,省高院决定组成合议庭按照二审程序开庭审理本案。江西省高院二审审理过程中,承办律师深入分析案情后,对原一审中适用法律错误部分详细进行了分析论证,最终省高院综合判断后,对原一审判决部分改判,为当事人减少了一百多万元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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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承办律师】徐卓、曾凡胜
【案情简介】
本案系一起不服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提起二审的特许经营合同纷案件,对于申请二审案件,省高院决定组成合议庭按照二审程序开庭审理本案。江西省高院二审审理过程中,承办律师深入分析案情后,对原一审中适用法律错误部分详细进行了分析论证,最终省高院综合判断后,对原一审判决部分改判,为当事人减少了一百多万元经济损失。
【法律评析】
本案不仅充分体现了合同各项原则的适用,同时也对某项民事行为是否构成违约行为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本案在双方是否构成违约、有无过错、应当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如何划分过错责任存在争议焦点。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约束力,根据合法有效的合同,是否存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行为。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将违约行为作不同分类: 如单方违约与双方违约、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也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违约行为是违约责任的基本构成要件,没有违约行为,也就没有违约责任。并且合同解除的过错责任如何划分,对华创公司主张的损失如何承担进行一番论证。
【结语和建议】
本案主要涉及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中是对于是否存在违约与过错的认定标准问题。
代理律师在诉讼中,主要是对合同解除的过错责任如何划分,对华创公司主张的损失如何承担进行分析论证。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约束力,根据合法有效的合同,是否存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行为。对于对方当事人是否也构成违约,从而可以据此依法予以反驳,进而影响其裁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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